宋孝宗是南宋第二代君主,也是南宋朝最有作为的皇帝,尤其乾道、淳熙年间,更是南宋的全盛时代,明君贤臣,相得益彰,人才济济,号称“小元佑”。史称“孝宗之贤,聪明英毅,卓然为南渡诸帝之称首”,而陈俊卿又是此时期贤臣中的佼佼者,方其拜相,“正色危论”,以“用人为己任”,极为留心时政。其为人刚正不阿,正色立言,嫉恶如仇,有人才必荐而用之,遇奸邪务去而快之。在政坛多年,充分展现爱才惜才擢才,在庙堂之上,忠于君王,忠于朝廷,勤于政事,爱护百姓的心情与举措,令人钦佩。
然而在陈俊卿与孝宗互动过程中,从相关史料里发现,宋孝宗虽为南宋最贤能的君王,但他的用人方面却出现缺失,因此欲借着探讨君臣二人间的互动,对孝宗的识人与用人有所批判。所谓贤君,仍然是有缺点的。惟整体评价仍可谓瑕不掩瑜。在有关陈俊卿的史料中,仅朱熹撰的《正献陈公行状》、杨万里《正献陈公墓志铭》、《宋史/陈俊卿传》、《宋史新编》、《南宋书》;以及地方志中如《闽书》、《福建省志》、《福州府志》等几种较为完整,其余均为零星片断。
而《正献陈公墓志铭》、《宋史/陈俊卿传》,基本上皆以朱熹《正献陈公行状》为蓝本加以删减而成,《宋史新编》、《南宋书》及上述几种方志亦均不脱《正献陈公行状》所述。朱熹生前虽与俊卿雅善,其所撰俊卿传记大体仍属公正客观,可信度亦高,故于俊卿本身言行事迹部分本文参考数据中以朱熹《正献陈公行状》为主,并参照其它史料而成。
身世与仕宦
陈俊卿,字应求,福建兴化军莆田县人。生于徽宗政和二年(1113)。祖父名仁,父亲诜,家世素贫,皆以周急好施闻名于乡里。自小生性庄重,不茍言笑,属于少年老成型的早熟的孩子。从其早年经历的几件事情即可知。孩提时代便自动向学,父死,懂得像成人般行礼如仪。此后更自我惕励奋发向上。
俊卿自绍兴八年(1138)二十六岁中进士开始任官,至淳熙十年(1183)七十一岁致仕,其仕宦生涯前后达四十五年。其宦途经历,可依不同特性,大致划分为几个阶段。
一、 秦桧压抑时期——二十六岁至四十四岁(绍兴八年至绍兴二十六年,1138~1156)绍兴八年(1138),二十六岁时登进士第二名,授以泉州观察推官。主试者观其文即赞为“辅器”,由此,可以了解俊卿不仅文章可观,其器识更为不凡,未来无可限量,堪为卿相之材。
从泉州观察推官改宣义郎,调馆学清官。秦桧察其不附己,调南外睦宗院教授,至秦桧死前,俊卿被冰冻长达十余年。
二、迁转频繁时期——四十五至五十四岁(绍兴二十七年至乾道二年,1157~1166)此阶段共十年,历经许多官职,从王府教授到参赞军事,从中央朝官到地方知府,可谓调动频繁,迁转甚速。
绍兴二十六年(1156),母丧服除,复添差通判南剑州(治剑浦,今福建南平),秦桧对他仍不松手,将其置于偏远的地方。幸而不久秦桧死,俊卿未及赴任,便以秘书省校书郎召回朝廷。岁余,因俊卿“端厚静重”被选为著作佐郎兼普安郡王府教授。在诸多竞争对手,且竞争者背后不乏公卿将相支持与推荐下,让他得以雀屏中选,这是高宗独具慧眼,也是他宦途的转折点,此后两年成为未来储君的师父,而与孝宗接触频繁,他的表现获得皇帝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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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二十八年(1158)七月起,俊卿依序担任职务有:著作郎、司勋礼部员外郎、枢密院检校诸房文字,改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除权兵部侍郎、中书舍人,江淮西路宣抚判官,后又兼知建康府,再回到中央担任礼部侍郎参赞军事、江淮都督府参赞军事,符离兵败累章请罪,降授两官,以宝文阁待制知泉州,请祠,提举太平兴国宫。乾道元年(1165)除吏部侍郎、兼侍读、同修国史,同年七月,因言“外戚不应预政”,得罪钱端礼,讽使求去,而知建宁府。二年,孝宗召入对,授吏部尚书。逐渐向权力核心挺进,也显示他益发受到重用。
三、担任宰执阶段——五十四至五十八岁(乾道二年至乾道六年,1165~1169)
第三阶段担任宰执,前后三年六个月,是俊卿宦途中最辉煌、最重要的阶段。乾道二年十二月因受诏馆金使,而拜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宋宰辅编年录》认为拜执政是因为俊卿上疏力谏孝宗屏除鞠戏,以“备见忠谠”,而决意用俊卿。乾道三年一月,因郊祀雷变而罢叶颙、魏杞二相,俊卿亦待罪不获命,数日后拜参知政事。甫就职,即对孝宗言道:“执政之臣,惟当为陛下进贤退不肖,使百官各任其职。”此后俊卿言行确实尽心尽力朝此方向努力。四年七月,以宰相蒋芾母丧去位,而兼知枢密院事。自蒋芾去位至俊卿十月拜相前的三个月,相位虚悬,俊卿实际以执政身份代行相权。十月,因刘珙之事,俊卿自劾“抵突被命稽留之罪”,孝宗非但未加怪罪,不久反拜俊卿为右仆射兼枢密使。以示对其信任与重用。俊卿也不负所托,尽心国事,“以用人为己任,所除吏皆一时之选,抑奔竞奖廉退。”五年(1168)六月,因俊卿推荐虞允文才堪宰相,而由四川宣抚使召还为枢密使,至八月拜右仆射,俊卿左仆射。允文建议遣使金国,以陵寝为请,俊卿面陈、手疏,坚持以为未可,六年(1169)允文复申前议,俊卿上章请去,遂以观文殿大学士知福州、兼福建路安抚使。俊卿任宰执前后三年六个月。
四、地方官时期——五十八至七十一岁(乾道六年至淳熙十年,1169~1183)第四阶段自乾道六年罢相,知福州兼福建路安抚使,至淳熙十年致仕,共十四年。期间三度任地方官,两任知福州:第一任乾道六年五月(1169)至八年八月(1171)引疾请辞,于同年十月再知福州,至淳熙四年五月(1177)除特进、提举洞霄宫,前后七年。知福州政尚宽简而严于治盗,海道宴清。淳熙五年五月(1178),起判隆兴府,未视事,改判建康府江南东路安抚使行宫留守,七年四月(1180)加少保,至八年八月(1181)除醴泉观使,在外任便居住,进封申国公。
十年五月(1183)除少傅,依前观文殿大学士致仕。十三年正月,进封魏国公。同年十一月去逝,年七十四。数任地方官,所到之处,俱有政声,乡人感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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