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花是对火柴商标的美称,据说我国集藏火花的人很多,说是仅次于集藏邮票队伍,火花也是世界公认的一种文化艺术藏品,居邮票、火花、钱币、烟标、酒标等五大藏品的第二位。邮票被誉为“国家名片”,而火花也被雅称为“民间名片”。 漳州是一个小城市,清末民初,人们使用的火柴,都是外国进口的,所以人们把火柴叫做“番仔火”。当时在市面上可看到“月琴”、“天坛”、“双婴”、“辘轮”等火柴商标。 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后,日本在我国大量销售火柴,并且设厂生产,在台湾也设厂,如台湾的“瞜寸木材会社”生产的火柴在福建倾销(日本把火柴称“瞜寸”)。 1914年后开始有了中华民族的火柴工业,数年之间,上海、广东、汕头等地开设火柴厂数十家、这一时期,人们才使用国产的火柴。 漳州稍迟,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末也有了自己的火柴工厂,抗日战争胜利后的1947年,在漳州修文西路游厝祠堂内创办了“新星火柴厂”,后改为“新星谊记火柴厂”,开始生产火柴。 1953年改为漳州公私合营火柴厂,该厂生产的火柴商标(就是“火花”),初为“车轮”图案,面积43×33毫米,四个边角有“注册商标”四字,左右竖书“品质精良,安全好用”字样,上面是“公私合营火柴厂”,下面是“中百龙溪分公司包销”。 六十年代后,商标改为以漳州的古迹和特产作为“火花”图案,如“龙文塔”、“八卦楼”、“水仙花”、“漳柑”等反映产地事物,富有地方色彩。 火柴已从朝阳走到夕阳,人们开始使用“打火机”后,火柴已日益靠边站了,但火花却从少数人收藏,发展成为人们喜爱的集藏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