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章毕业华东政法学院,现任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分热心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带头参加法律进社区、义务法律咨询、普法授课等。仅2003年,他就作了5场的普法授课,讲授了《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婚姻法》和《合同法》等。吴国章每年都参加由省、市律协组织的向希望小学、灾区人民捐款献爱心活动。2005年6月吴国章荣获“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入选理由:荣获“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2005年6月中旬,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主任、莆田市年轻的律师吴国章荣获“全国优秀律师”称号。在我省两千多名律师中,获此殊荣的仅有3名。
律师界人才济济,见仁见智,吴国章是一个执业仅六年多的律师,凭什么获此殊荣呢?
以德为源 扶弱助困
一个律师,没有精通的业务不行,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情操更不行。在市场经济观念深入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今天,律师办案是不是一切向钱看,都以“经济效益”为目标?问题非常现实地摆在面前,年轻的律师吴国章面临社会和群众的考验。
出生于莆田俗称“界外”沿海埭头镇的吴国章,家境贫寒,全家人节衣缩食,好不容易培养出一个华东政法学院的名牌大学生,能多赚钱当然是好事。然而,吴国章认为,律师办案应该是传播法治文明,依靠法律解决矛盾和问题,推动社会前进,不能单纯以“收费论英雄”。
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法律的“蓝天”,是吴国章多年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这些年来,找他法律咨询和打官司的大都是弱势群体,有涉农纠纷的、有被基层七所八站吃、卡、拿、要、打的,这些案件难度大、花工多且收费少。但是,吴国章总是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情况,对弱势群体和贫困对象,甚至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莆田沿海汀岐村农民林某,承包110亩滩涂地种植棉花。2001年9月,他向陈某个人承包的黄石农科所服务部购买3种除棉虫的农药,不料喷射后第二天就出现棉花全面落蕾,损失10多万元。林某找售药者交涉遭冷遇,找有关部门也没结果。无奈之际,他找到吴国章律师。听了林某的哭诉,吴国章义愤填膺,当即接受了委托,免费为其代理诉讼。
然而,案件难度大。林某错过了诉讼的最好时机,有些证据很难收集。比如林某购买农药时没有索取发票,售药者有可能赖帐;棉花落蕾时间过长,农药与落蕾的因果关系难以论证。但吴律师并不气馁。他先是向市农业局举报该服务部销售假农药,有关部门迅速查封了该经营部未销售的假农药,经询问承包商陈某承认曾出售给林某这些农药。本案最大的难点突破了!紧接着,吴国章连续花了半个月时间,先后5次到沿海滩涂棉花地里找棉花蕾、拍现场;找农民工调查取证,取得十几份证词。随后,又委托市价格评估所对棉花损失进行鉴定,并帮助林某向省、市党报记者反映,《福建日报》、《湄洲日报》对这起伤农事件分别作了报道。在法庭上,吴律师以确凿的事实和充分的理由,为林某捍卫合法权益。他的观点取得法院支持,为林某追回了一切经济损失。
2004年春,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农民林某向邻村承包19亩滩涂地种植玉米。由于合同不健全,在玉米刚孕穗时被发包村干部带人连根拔掉,造成经济损失3万多元。无奈之中,林某找到吴律师求助。吴国章认为,合同不健全是事实,但事实上已存在承包关系,不能简单粗暴破坏生产。他同情这个贫困的农民弱者,毅然免费为其代理提起诉讼。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吴律师的努力下,又一次为农民赢得了官司。
青年女工陈某在某私营鞋厂长期从事刷胶工种,导致职业病中毒,双下肢肌力降级致残,花去8万元医疗费。因业主分文拒付,只好被迫放弃治疗。一审时没钱聘请律师,也未在期限内举证,导致败诉。陈某和家人找到吴律师,看到陈某面临的困境,吴国章十分同情,陪同陈某到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并接受委托无偿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理陈某提起诉讼。经过吴律师的不懈努力,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判决业主赔偿陈某一切经济损失。
吴国章把关心弱势群体利益作为自己的责任,让这些人打得起官司,用律师的实际行动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体现在当事人。近年来,吴国章先后为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服务30件,一次又一次为弱势群体伸张了正义。有位知名人士为此曾题赠吴国章一副对联:“良心无价,众口有碑”。可以说是社会对吴国章的真实评价。
以法为尊 维系公正
行政诉讼,是执业律师的难点。在“民告官”诉讼中,被告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受理此类案件常常碰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吴国章不退缩不畏惧,可谓“初生牛犊不怕虎”。他说:“律师是信奉法律的,要是碰硬就缩手缩脚,怎能依法办事呢?”仅2003年,吴国章一人就承办了行政诉讼13件,大胆为民伸冤理枉,展现出人民律师的铮铮铁骨。
旧城改造是一个热点、难点。2003年城区吴某等6个被拆迁户找到吴国章,状告市城乡规划局。
原来,吴某等被拆迁户发现,市城乡规划局对某改造小区先后作出两份截然不同的详细规划总平图,第一份总平图复印件用于拆迁户与开发商签订拆迁安置协议,而协议签订后却另批了一份规划图,后一份规划图降低了绿化率,提高了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完全违反了城市规划要求。吴律师毅然接受了原告的委托,在庭审中,他就这份规划图一口气陈述了被告8个经济技术指标和审批中8个程序违法的错误。几经抗争,二审发回重审,法院采纳了吴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该规划图违法。在吴律师的努力下,案件先后历经近两年,原告终于获得胜诉。
2002年7月,城厢区刑满释放人员沈某,为自食其力,晚间在街边搭盖“蒙古包”,经营宵夜生意。因涉及“乱摆摊”问题与执法人员发生磨擦,摊位被强制拆除。事隔不久,某执法人员被人殴打致轻微伤。公安机关怀疑系沈某所为,先是将其刑拘;后因证据不足,转为治安拘留;最后又做出劳教一年的决定。沈某老父找到吴律师请求法律帮助,吴国章接案后,经多方调查取证,认为公安机关对沈某做出劳教决定是错误的。于是,他向法院提起要求撤销沈某劳教的决定。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吴国章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了公安机关的劳教决定。已被送往外地劳教所的在押人沈某接到判决书,泪流满面……
近年来,吴律师经办了50多件行政诉讼案,案件被告均是政府有关部门。打赢这些官司,难度可想而知!他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付出非常艰辛的劳动。但是,吴国章认为,“律师应仗人间义”。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如果不能代表正义,不为冤屈者伸冤,那还要律师干什么?
心怀神圣 弘扬法律
在吴国章看来,律师不仅仅是为代理人打官司,而且是法律的布道者和传播者。他深深地感到,自己从一个贫苦的农民子弟成为一名人民律师,还光荣地加入共产党,他要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要用自己的智慧和良知为社会服务,尽自己所能向人民群众传播和普及法律知识。
在他的办公室里,一天到晚都有成群结队来自基层的群众。有的是找他法律咨询的,有的是求他代写诉状的,有的哭诉,有的愤怒,吴律师总是耐心倾听,不厌其烦地从法律的角度为他们释疑解惑,尽量给予满意的答复。对已立案的,他就认真地把当事人的冤屈、泪水和义愤制作成一份份言简意赅的咨询意见和诉状。这些年来,他平均每天至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10人次,书写各类诉状8份,常常是连夜加班。他承接的案件大的到“建国以来特大的偷私渡案”,小的有邻居里纠纷、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等。他对每一个案子都认真应对,力求取得较好的效果,吴律师认真负责的精神受到业内和社会的好评。
为传播法治文明,弘扬中华美德,吴律师还十分热心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带头参加法律进社区、义务法律咨询、普法授课等。仅2003年,他就作了5场的普法授课,讲授了《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婚姻法》和《合同法》等。吴国章每年都参加由省、市律协组织的向希望小学、灾区人民捐款献爱心活动,体现当代律师的人文情结和人性关怀。
吴国章用善良、刚直、无畏和汗水,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誉。他不仅被聘为莆田市政府行政复议员,又先后当选为福建省律协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和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有人为他执业的壶兰律师事务所赠送一副对联:“壶山积厚德,兰水载高情”,这是对吴国章律师职业道德和人文情操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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