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派 - 参山派族谱重修序文

发布日期:2007-9-26  来源:   网友评论(0条)责任编辑:煜

尊祖敬宗,睦族礼也。要礼而行,谱之不可无作,作之不可无修也。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其为之前,曷示於今。

莫修於今,曷傅於后。故人之言曰:三世不修谱,比之不孝,虑祖德族亲之或忘也。考黄之姓,自陆终之后,受封於黄。入闽泉之祖则自元方公来守晋安始,参山之祖,则自守恭公第三子始,成化以前,谱失於兵火。中兴之祖,则自逸溪均轩公始。今观黄重修之谱,而不及元方公者,为荒速之世,阙其所可疑也。始於守恭公及纲公者,欲重本源,据其所可知也。传至国佬国辅公,前七百年而不及知者,前谱之失也。

而逸溪公均轩公各为一派者,分谱之谬也。前谱欲合而未悉合者,不得为谱之则也。而兹则由源派同气连枝,允如扶疎之千枝万叶,可以百世而不忘,而不紊者矣。其意欲厥子孙旗人知所由出,而不认他人之祖为祖;谨所当厚,而不忍他人之薄相视。由身而子,由子而孙。一世而至千百世,正伦理笃思义,而孝友姻眭之心有不自己者,岂非尊祖敬宗睦族,而不失仁人孝子之用心欤。自兹以还,为黄氏子孙。能世守而益修之,续定心于无穷,则敦诗书,崇礼义,异时建勋庸光国家,以称乔族之实者,宁不有基于今日哉。若恃其宗族之盛,资彦之富,而尚乖争之为,以堕世法之业,则非余之所敢望。余奉旨终养,己酉春表侄元楷元杓,欲修谱,求序於余。余以为先相国言之详矣,似无庸多赘。然大其业而诺其情,故为不揆鄙陋,述其先而戒其移;者,以彰谱之义云尔。赐追士出身管理奏云南道监察御史前翰林国史院庶吉士外甥杨旬瑛顿首拜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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