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台商缘]商业经营

发布日期:2007-9-4  来源:漳州古今网   网友评论(0条)责任编辑:煜

商业是从事商品流通的国民经济行业。闽南话商业称“生理”,商人叫“生理人”。漳州人素有“做生理”的传统。他们在清代台湾商品生产中是功臣,在商品流通中同样是能手。首先,大批漳州商人渡台经商,成为促进台湾商品流通的基本力量。

清领台湾后,数十万漳州移民渡台,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发达的农作物商品化生产,农产品市场主要在大陆和岛内日用手工业品的严重短缺,“百货皆取于内地”的客观现实,给商业发展带来极好的契机。于是,精明的商人纷纷卷入移民的浪潮。康熙末年,“海船多漳泉商贾”。雍正二年(一七二四),“台船每岁出入数千”.“贩洋贸易船只,无分大小,络绎而发,只数繁多”。海峡两岸之间,“商旅贸易,乘膨仔等平底船,在洪涛巨浪中,往来如织”。反映了商人渡台经商之踊跃。据南靖县一项调查,该县有关族谱中记载的六十三名非农民身份渡台者,商人占十八名。他们在家“做生理”,到台湾后,还是“做生理”。如和溪徐氏家族,有“维煌,身捐国学,乾隆三十五年捐贡生……身带五百文铜钱,恝然而往台”,“交易于乡,于彰化县内一原泰号绸缎布店,交农易圃,五谷通商,与厦门台地铺尸互相往来,交关不绝,十余年堆积数万金,娶妻生子。”

商人渡台,不少人是父子相携,兄弟同往。龙溪县白石堡莆山社林姓十四世孙林应寅,乾隆四十一年(一七七六)迁淡水兴直堡新庄经商。四年后,其子林平侯也前往,在米商郑谷家“学生理”。平侯“性纯谨习劳,谷信之,数年积资数百,谷复假以千金,命自经纪。平侯善书算,操其奇赢,获利厚……已而典竹堑林绍贤合办全台盐务,复置帆船,运货物,往贩南北洋,拥资数十万。”日据时期台湾出版的《开台始祖林逊伍公传下一派宗支族谱》也记载:“乾隆末,曾祖讳侯六号逊伍(注:即林应寅),偕家本源平侯公买棹东渡台湾。始家新庄,后分居林板桥两处。首营米商店号‘捷成’,从事勤劳不辍,后渐发达。”林平侯从伙计到自立商号,从经营岛内盐务到置船对外贸易而成富商,是漳州商人中成功经商的一个代表。在台湾开发时期,他们是有开拓冒险精神和勤劳精明守信的一代商人,对台湾商品经济的发展曾经起了很大作用。类似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如“阿里山神”吴凤的父亲吴珠,也是从平和县渡台经商,“贸易于阿里山区”.吴珠经商诚实,在番社中有良好信誉。在商务中,他使用“阿里山业户吴珠图记”的标帜,番人都乐与之交易。吴珠经商有积蓄后,回乡把吴凤带到台湾,从事与番族“交易山货”。吴凤正是在与番人做买卖中熟悉番情,懂得番语的。他当阿里山通事四十八年,为扩展汉番之间贸易往来,做出很大贡献。

其次,漳州商人在岛内和对外贸易中积极建立商业网络,推动了台湾海岛型市场体系的形成。台湾商业包括岛内贸易和对外贸易。建立一个适应内外贸易需要的海岛型市场体系,是台湾商业兴盛的重要标志。市场的发育离不开商人的经营。在台湾市场体系形成的过程中,漳州商人在各自不同的层次上苦心经营,各显神通。其身份因交易场所和经营形式的不同而区分为:一、主宰大批发行的郊商。即专营台湾口岸贸易,从大陆购进货物翰往台湾,从台湾购入货物贩运大陆,不直接把货物售给消费者,而是批发给中小批发站或大街上文市的大商人。二、经营中小批发站的割店商。即处于郊商之下,从事中小整货批发,把商品批发给文市或小贩的中盘商。三、从事零售业的文市.即开店铺于街巷或设摊位于市场,把商品直接卖给消费者的中小商人。四、在商界起经纪、中介作用的牙商。他们在商人中介绍买卖,由官方发给牌照,称“牙帖商行”。五、挑担摆摊卖货的贩仔。贩仔中,从割店购来货物,再肩挑车运转贩给小巷文市和乡村小店者,称为“走水仔”,摆摊设点于街旁路边贩卖者称“路担”;肩挑货担走街串巷叫卖者称“出担”,因其手摇小鼓用以吸引顾客,又称“摇鼓担”.上述经营范围、场所和形式不同,档次不等的大小商人,构成台湾商业的主体力量。由于这些不同层次的商人的悉心经营,促使台湾市场逐渐扩大和完善,造就了一个遍及城乡的商品销售网和对大陆贸易网。例如:大郊商专营进出岛贸易,台南三郊的南郊金永顺、鹿港厦郊金振顺、大稻埕厦郊金同顺等,下属各有几十家乃至上百家商号,拥有规模宏大的船头行,以经营台湾与厦门、漳州、汕头等地的贸易为主,对两地商业都有很大影响。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和社会分工的扩大,商人中有相当部分是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的农民.他们或弃农经商,或亦农亦商。反映在漳州各县的族谱中,则有“住员林郡员林街”、“迁宜兰市三结街”、“居大稻埋”、“住淡水”等等有关记载,说明渡台时本是农民身份者,有的已转为经商。例如:道光十二年(一八三二)农民起义领袖张丙,便是一个经营鱼行的牙商。据记载:“张丙者,其先漳之南靖人,居嘉义三世,为店仔口鱼牙”,张丙祖上本乃务农,经商是渡台以后到他逭一代的事。海澄县三社卢卢氏,乾隆元年(一七三六)开始迁居“水窟头”、“砖仔埕”等地,植稻产糖为业。嘉庆年间,开办“协和糖行”、“德和布行”两家商行,来往于台湾与厦门、海澄之间,生意做得很大。为方匣商务,特在三社卢兴建两幢房宅。诏安县秀篆乡开基桃园县大溪镇月眉里的李金兴家族,也是从农家到商贾的典型。李金兴是商号,因经商发迹而成家族的名号。李家在月眉耕作的土地,至少有四、五十甲。台湾开港后,大溪作为内河港,商业迅速兴盛。德国人经营的公泰洋行,西班牙人经营的瑞记洋行,以及致和、英芳、太和等大商行汇集大溪。仅经营茶业的茶行,就有三、四百号之多。李家抓住机遇,在大溪和平路置下几乎一条街的产业,开店设市,成为中盘商,并购帆船航行于大溪与台北之间,来往运货,成为大溪赫赫有名的富商。

清代商业,民营之外,还有官营专卖。漳州人在官营专卖中,也有很大作为。《台湾通史》卖志所列专卖商品和矿产,有盐、硫磺、煤、煤油、樟脑、沙金等。如盐的经营,实行官运商销、官运官销等办法。建省译又设立全台盐务总局,直属台湾巡抚。林维源崎任刘铭传的帮办和台湾垦务大臣,经营盐务和矿业等颇有建树,并获厚利。各地盐务讳盐馆,“馆主多为乡绅宦戚,获利不小。”樟脑是清代台湾与糖、茶并驾齐驱的三大出口商品之一。雾峰林家因军功获樟脑专卖权,从林文察,福建陆路提督,开始经营,到其长子林朝栋,经营有方。取代德国公泰洋行在脑业界中的地位。把樟脑对外贸易推向极盛时期。甲午战前,全毫樟脑产量居世界首位。

第三,沿袭漳州原乡市场传统和经商习规,创造了具有闽南色彩的台湾商业文。台湾商业经营者以闽南厦、漳、泉的商人为主体,而且是民间自发进行的。经商中,商人们不仅开展了货物的买卖,而且把原乡的市场传统和经营中互相遵行的习俗惯例带到台湾。从而使台湾的商业文化,浸染了浓郁的闽南商业色彩。比如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乡村中随着生产的发展,聚落的兴起和人口的增加,出现了集市,或“五日一市”,或“逢节为市”,或“下午为市”(称午市,还有早市、夜市等)。开市时“百货交集,欢呼喧杂”,“远近售商者率以期毕集”。集市以交易菜、鱼、肉、禽、蛋、果和其它食品及日用杂货为主。到集市买卖,闽南人称“赶墟”、“赴墟”,传播到台湾亦然。后来随着集市的繁华,台湾的“墟”,专指“牛墟”。随着贸易的发展,商人汇集于一些近溪靠海的城镇从事交易,又传承原乡的商业传统习俗,建立起大大小小、门类不同的专门市场。如米市、菜市、鱼市、柴市、草市、炭市、果市、糖市、茶市、瓜市、豆市、脑市等等。

城镇中,具有闽南商业色彩的店铺市场也触目可视。店铺因经营形式的不同而分行、铺:以零售为主者称“铺”,如布铺、衣铺、药铺、茶铺、碗铺、菜籽铺、棉花铺等等;以批发为主零售为副者称“行”,如米行、茶行、糖行、鱼行、药材行、杉木行、花金行等等。同一行业的商店每每开设于同一条街,以便形成特色,吸引顾客,同时也有利掌握市场信息,开展竞争。因此,便有了各种带有行业性质的市街。如。米街、糖街、布街、鞋街、帽仔街、打铁街、犁头街、竹篾街、鱼仔市、豆仔市、番薯市、咸菜巷、豆油巷、打石巷、火炭巷等等。所有这些,无不是闽南市场风习的延伸和扩展。

经商是风险较大的经济事业。漳州人的商业活动,多采取合股经营的形式。按闽南习惯,“合数人开一店铺,或制造一舶,则姓金;金犹合也。”即商号或船号首字取“金”字,表示“合”的意义。如南郊取“金永顺”,厦郊取“金正顺”、“金同顺”、“金振顺”,龙江郊取“金晋顺”,糖郊取“金永兴”,布郊取“金振万”,药郊取“金庆星”等等,都表明它们是合股经营的郊商。据日据时期一项调查资料,清末台湾较大的商业类合股经营组织,达五百一十八个。这些商业组织,主要是以地缘血缘关系为基础组合的。因此,它的商业行事的方法,包括内部管理和对外往来,都带着明显的闽南原乡的烙印。比如,郊长称“炉主”,负责主持祭祀事宜。每年农历三月二十三日,郊内各商号参加祭祀妈祖并举行聚餐。炉主的人选,以在妈祖神像前卜杯决定。炉主一任一年,其下设董事或签首。合股组织都订有合约字,规定一整套诸如“秉公协力”、“踊跃营生”、“勤劳商务”、“得利照股均分”、“蚀本照股均摊”、“不得争长竞短致不和”、“不得擅自专行”、“不得任意长支”、“不得挂借银两”的原则,以确保商务健康发展。由于合股组织以同乡、同族或同业为基础,股东间有共同的宗教信仰。寺庙成了郊行、商号办事的场所和活动的中心。商人们对寺庙的兴建、修缮,都有极大热情,并踊跃捐款。为了祈求神明保佑其生意兴隆、财源茂盛,各商店都供奉福德正神等保护神。闽南人称店主为“头家”,称店主雇佣的人员叫“伙计”,称学徒叫“学生理”,称不满十六岁的小伙计叫“囝仔工”。这些都在台湾商界照搬照用。在商业事务中,也处处可见闽南经商习俗对台湾的影响。比如记账,纪年大多以皇帝年号表示,或以天干地支所拼成。月令则通常正月写元月或端月,二月写花月,三月写桐月,四月写梅月,五月写蒲月或兰月,六月写荔月,七月写瓜月,八月写桂月,九月写菊月,十月写阳月:十一月写葭月,十二月写腊月。记帐用的数字也很有趣,即采用闽南人通行的所谓“码子”:O为零、Ⅰ为壹、Ⅱ为贰、Ⅲ为叁、X为肆、8为伍、上为陆、〒为柒、兰为捌,夕为玖。挑担走街串巷的贩仔,以敲打器物发出各种特殊的响声来吸引顾客,也和闽南一模一样。如:摇鼓担手摇“叮哨叮哨”的小鼓,卖鱼圆汤的用铁匙“叩叩”敲打汤碗,卖烘番薯的摇动特制竹筒发出“咯噜咯噜”声响,闽南人都耳热能详。可见,台湾商业习俗主要源自闽南,和闽南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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