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琅(1621—1696),字尊侯,号琢公,福建晋江衙口镇人。早年是明总兵郑芝龙的部将,顺治三年(1646年)随郑芝龙降清。不久又加入郑成功的抗清义旅,成为郑军的重要将领,积极参与海上起兵反清。后因与郑成功在战略方针、筹措军饷等问题上意见分歧,发生矛盾,最终父、弟被郑成功所诛杀,使施琅再次降清,与郑成功分道扬镳。其后历任清军副将、总兵、福建水师提督,授靖海将军,封靖海侯。卒后追赠太子少傅,赐谥襄壮。
施琅最主要的功绩是统一台湾和力主保留、守卫台湾。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施琅率两万精兵和三百艘战船东征台湾,在澎湖大败郑军刘国轩部,迫使郑成功裔孙郑克塽的郑氏政权投降,以和平方式统一了台湾。
台湾统一后,清政府内部有人主张对台湾“迁其人,弃其地”。康熙皇帝也认为台湾“弹丸之地,得之无所加,不得无所损”。在朝野多数主张放弃台湾的紧要关头,施琅上呈《恭呈台湾弃留疏》,认为台湾“乃江、浙、闽、粤四省之作护”,具有重要的战略转移地位。更重要的是,荷兰殖民者随时准备再次侵占台湾。为此,施琅强调台湾断断不可放弃,他还提出了在台湾设置官兵等治理台湾的具体建议。由于施琅的上疏,促使康熙下定决心保卫台湾,并于1684年设立台湾府,设澎湖巡检,置分巡台厦兵备道及台湾镇总兵,隶福建省。台湾遂正式纳入清朝的版图。同时,下令废除禁海与迁界,实行展界、开放海禁,促进两岸经济的发展。因此,施琅在维护国家统一、促进台湾的和平回归、反对放弃台湾方面为中化民族做出了重大贡献。为表彰施琅功绩,清廷在他死后赐建“绩光铜柱坊”,竖立于同安。

施琅故居位于今同安大同街道霞露街125号,系施琅驻防同安时期居住之建筑群的一部分。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十月至翌年二月施琅任同安副将;康熙二年(1663年)四五月水师提督署奉命移驻海澄,施琅离开同安。在此期间施琅及其家人居住于此。
施琅建筑群原有居于中间的施氏祖祠及东西两座生活起居大厝。大厝左右均有两列护厝。建筑群前有月眉池、升旗台和公所书房。后有武馆、将军井等配套设施。施琅离开同安后,他的后代继续在此居住。
几百年来,施琅故居不断被拆除、改造。据其后代回忆,祖厝一部分在20世纪60年代拓宽道路时被拆除;一部分在“文革”期间被拆除并建成二层楼房;一部分被施氏后代改建为住宅。升旗台、月眉池等配套设施也相继被拆除破坏。今仅存西大厝一座,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坐北朝南,砖石木结构三落传统民居建筑,硬山屋顶。中轴线从南北向依次为庭院、前落、天井、中落正厅、天井、后落,两侧为厢房。另有左侧护厝一列,右侧护厝仅存约1/3。西大厝基本保留原有的建筑式样。故居现仍由施氏后代居住。



现存施琅大厝只是一幢普通的民居,墙体除部分为花岗岩和红砖外,大都为夯土墙。整座建筑没有精雕细刻的石雕、木雕,朴实无华是这座建筑展现在人们面前的风格特征。由于时间较久,建筑物已显破旧,需要进行维修。
故居面阔20米,总进深40米。庭院约有100平方米,围墙应是后来所建,砖墙上抹了一层水泥。大厝正面檐墙的墙裙以整块泉州白花岗岩砌成,上半部是红砖砌成的空斗砖。门两边有两扇石窗,以石条为窗棂,可以通风、透光。庭院两侧分别有两道通向护厝的门。前落的门厅,是接待客人的地方。两旁是厢房。天井不大,地面铺设花岗岩,通常都用于养花种草,两侧是两件“榉头”。
顶落面阔三间,进深三间,抬梁式结构的梁架把厅两侧分隔为一边两间厢房。厅前悬挂四块匾额:一为“武魁”匾,上款“头品顶戴兵部尚书兼粮饷监课兼福建巡抚事杨昌睿为”,下款“光绪十一年乙酉科乡试中举人第五十八明施朝凤”;二为“亚魁”匾,上、下款均已佚失;三为“德可风范”,上、下款已佚失;四为“节孝”匾,上款“ 表故儒士施凤标妻吴氏守六十年享寿八十有一立”,下款“大清同治二年秋八月吉旦”。
正厅的供桌上供奉施琅塑像,墙上悬挂着福建晋江临濮施琅纪念馆赠送的“万世光辉”匾。
从正厅的后轩门进去,经过寿堂后就是后落,天井里种了花草和放置一些杂物。后落被分隔成四房二厅,并与左侧的护厝相连。庭院、正厅及后落都有进入护厝的门。护厝为马鞍脊屋顶,共有6间房,以过水廊与大厝相连。
在大厝的右边,原来的护厝被拆得只剩三间房,其余部分已建成楼房。再往右,在一幢楼房的旁边还能开到原祖厝的一小部分,这部分的屋顶依然保存原样,屋顶下还住着人。
施琅故居2000年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为同安施氏大厝。2001年被公布为厦门市第一批涉台文物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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