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化成故居

发布日期:2008-4-1  来源:厦门文史丛书   网友评论(0条)责任编辑:wenyin

陈化成(17761842),字业章,号莲峰,厦门同安人。22岁入伍水师,因作战勇敢,屡立战功,从一个普通士兵不断收到提拔,历任进门右营把总,澎湖水师副将、金门总兵、台湾总兵、福建水师提督和江南提督。陈化成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治军严谨,体恤士兵,驻防上海吴淞口期间,被当地军民称为“陈老佛”。
道光六年(1826年),因清政府有不得本省籍当官之例,陈化成只能代理福建水师提督。后道光皇帝以其“身经百战,勇敌万人,宜膺重任”,特许他“毋庸回避”,道光十年(1830年)陈化成被正式任命为福建水师提督。在此期间,曾先后在福建、广东海域击退英国武装鸦片船,在同安大力缉捕强盗。他还积极襄助地方公益事业,捐资赞助《厦门志》的编纂刻印和厦门玉屏书院的维修等。
陈化成一生最感人的业绩是在吴淞口战役中,英勇抗击英国侵略者,表现出中国人民反抗外来侵略的伟大精神。道光二十年(1841年)鸦片战争爆发后,年已65岁的老将陈化成受命于危难之中,调任江南提督,驻防上海的咽喉吴淞口。他积极备战,加强吴淞口防务,做好迎战的准备。但是腐败的清政府却欲与侵略者议和,不仅将主战的林则徐撤职,而且下令沿海各省撤防。而陈化成反对割地赔款求和,坚守吴淞口驻地。
1842616,英军开始进攻吴淞口。陈化成指挥将士用猛烈的炮火击退了敌人的进攻。胜利的消息传到宝山,两江总督牛鉴带着仪仗队出城前往炮台,英军立即集中火力向他开炮,牛鉴狼狈逃命,队伍溃散,导致两处炮台守军也相继溃逃失守。陈化成亲自指挥的西炮台腹背受敌,孤立无援。已中炮受伤的陈化成仍坚持战斗,绝不撤退,直至将士全部壮烈牺牲。由于陈化成的英勇抵抗,震撼了侵略者,因而发出了“不畏江南百万兵,只畏江南陈化成”的感叹。
陈化成遗体在嘉定入殓时,当地民众自发罢市祭奠。清朝廷给予“钦赐祭葬”的待遇,赐谥“忠愍”,授“振威将军”称号,并于殉难处及原籍建祠纪念。灵柩由沿途文武百官护灵送至厦门,安葬于金榜山麓。

从繁华的中山路中路北侧进入中华街区,经过弯弯曲曲的小巷,在厦门市人民政府竖立的“厦门涉台文物古迹——陈化成故居”的红色石碑后面,静静蛰伏着一座朴实无华的二落平屋,这就是位于厦门草埔巷9号的陈化成故居。由于城市建设与改造,故居一代已成为厦门中心地带,陆续建了不少的楼房,故居的前后及左侧的楼房,距故居仅有两三米之远。只有右侧依然保存着原来的古民居,让人还能看出一点原有的风貌。2006年后,市政府开始对中华街区进行整体改造,陈化成故居周围的楼房将被拆除,环境将得到一定的改善。

这座房屋是陈化成任福建水师提督驻节厦门时,花费396两白银从吴家购置用于居住的一幢普通民居,简朴的建筑物历经180多年,至今已老旧,与周围的楼房建筑相比显得十分低矮,让人无法相信这曾经是清廷一品大官的住宅,无法相信这是在吴淞口战役中令侵略者闻风丧胆的英雄故居。简朴的建筑也充分体现陈化成生活简朴和为官廉洁的优良品质。故居现由他的第六代孙居住。1986年市政府曾进行维修,故居的保护状态得到了较好的改善。

(旗杆石)

故居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坐东南朝西北,两落砖石木结构,马鞍脊屋顶。面阔三间计12米,总进深33米(包括庭院)。走进建有围墙的庭院,首先看到的是厦门市人民政府竖立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碑,告诉人们这幢建筑已作为文物受到政府和法律的保护。围墙边还保存着当时留下的两座高度为1.8米的旗杆石,表明了这座房屋主人不同一般的身份。从庭院进入屋内有一道石框门,宽约1.1米,这就是陈化成故居的正门。门额上的花岗岩刻有“陈化成故居”五字楷书,是厦门现代著名书法家谢澄光所书。围墙为砖墙抹灰。进门后的天井不大,两侧的榉头,其中的一间作为厨房,但已经不是原先的形式,已改成混凝土结构。
从天井登上两级台阶就是正厅。六扇隔扇门将它与天井分开,两扇实心门素面无雕饰,只有门上的两个门钹。旁边的隔扇门格心部分为竖条窗棂,可以透光、通风,简单而实用,也显示出这是一座普通的民居建筑。厅前的走廊保存着一块石板床,长1.87米,宽0.9米,厚0.17米,上面没有任何雕刻纹饰,据后代说是当年陈化成夏天时纳凉休息所用。厅的地面铺设红砖,梁架结构为穿斗式。厅的正中板壁上挂着陈化成大幅相片,案桌上摆放陈化成的神位及有关陈化成的相片。左右两侧墙上张挂着陈化成史迹的图片。陈化成故居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常有单位或个人来此参观,瞻仰英雄遗迹,并受到主人的欢迎。厅也是现在主人的客厅和餐厅,虽然没有什么贵重的家居,但却被主人整理得干干净净。厅左右侧以木隔墙将两侧隔为厢房,一边两间,居住着陈化成的第六代、第七代后裔。房内原有一个楠木小柜和楠木箱,据说是陈化成当年的用品。现由厦门市博物馆收藏、展出。
经过厅的寿堂后,是一个更小的天井。后落与前落相同,也是一厅四房的平面布局,但是面积更小一些。后落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政府进行房改,被收归国有并出租给住户使用。1999年政府为保护文物,将后落无偿归还后代,才使故居得到完整保护。
2000年市政府为加强对故居环境的保护,将故居保护范围从原公布的“建筑物本体”扩大为:“建筑物本体向四周延伸10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之外10为建设控制地带”。故居后落因长期由租住户居住,保护状况较差,内部原有隔墙已被改造为砖墙,原马鞍脊屋顶已被改造成钢筋混凝土结构平顶,原有的风貌受到了破坏。
故居于1961年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市政府重新公布。2001年被公布为厦门市第一批涉台文物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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